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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4 10:51:53  浏览:962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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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市政发〔2008〕7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2008年9月28日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日

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晋中市煤炭可特续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促进我市煤炭工业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12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指煤炭开采企业按照《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上缴的政府非税收入中我市分成使用的部分。

第三条 晋中市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具体安排、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基金的使用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级管理,专款专用,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管理。

第五条 晋中市人民政府为基金安排使用的主体,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的收支预算管理,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基金安排使用的综合平衡和投资计划管理,市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 各县(区、市)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由本级人民政府参照本细则制订,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基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七条 基金主要用于企业无法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其它社会性问题。

(一)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主要治理内容包括:煤炭开采所造成的水系破坏、水资源损失、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和矸石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生态退化;土地破坏和沉陷引起的地质灾害等。

(二)资源型城市、产煤地区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主要支持领域包括:重要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业、煤炭工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工业、旅游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农业发展等。

(三)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支持领域包括:分离企业办社会;棚户区改造;与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其它社会事业发展等。

第八条 基金用于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三个方面的支出,原则上按50%、30%、20%的比例安排。

第三章 使用

第九条 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编制基金使用规划。市级基金使用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根据《晋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环境生态治理规划、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规划、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等,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实施。县级规划参照市级规划编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基金使用由市政府统筹管理,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按规定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 基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凡使用基金的项目由市人民政府发展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项目计划,报市政府决定。

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基金实施项目建议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项目投资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并报市人大审议后执行。市财政局编制支出预算草案,报市人大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审议批准的基金项目投资计划和预算,按现行政府投资管理程序和财政预算管理规定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收支预算,财政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加强对基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基金投资项目要严格履行政府投资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基金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章 监督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时,应当对基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预决算做出报告。

第十五条 各级审计部门及市基金管理稽查机构应当加强对基金安排使用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和稽查监督,保证基金及时拨付和按规定使用,并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保证基金严格按预算使用,以提高基金效益。

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应当对使用基金的项目进行稽查,稽查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权对基金安排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按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对基金安排使用部门违反本实施细则,超范围安排使用基金的,市政府责令撤消其做出的项目投资安排,并依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基金使用的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违反本实施细则,挪用所拨基金的,责令其改正,并将所拨基金予以全额追回;情节严重的,取消本部门或单位基金使用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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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线企业取得的赠款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以来,根据“议定书”对缔约国的要求,1993年1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国家方案》,在“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资助下,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消耗臭氧层物
质的生产领域进行淘汰工作。其中化工行业全氢泾关厂计划已经“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并从1999年开始组织实施。经国家环保总局招标而关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有关企业可以获得多边基金的赠款。根据“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的化工行业淘汰计划的要求,有关企业获
得的赠款应用于关闭生产线的利润损失、人员安置补偿和拆除费用。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建议,为了顺利履行“议定书”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义务和要求,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凡经国家环保总局通过招标确定需要淘汰消耗臭氧层生产线企业所获得的“议定书”多边基金的赠款,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视为有指定用途的基金,免予征收企业所得
税。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企业名单执行,并注意监督检查有关企业对赠款的运用情况。
附件:1.1999年度化工行业中标企业名单
2.2000年度化工行业中标企业名单

一九九九年度化工行业中标企业名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企业名称 | 签约日期 | 合同金额 |
|--|----------------------|-------|----------|
|1 |中国江南航天工业集团公司五岭化工厂 |99/4/22| 2,232,900|
|--|----------------------|-------|----------|
|2 |浙江临海水洋化工厂 |99/4/23| 300,000|
|--|----------------------|-------|----------|
|3 |浙江临海建新化工厂 |99/4/23| 300,000|
|--|----------------------|-------|----------|
|4 |广东肇庆化工有限公司 |99/4/23| 400,000|
|--|----------------------|-------|----------|
|5 |湖南益阳氯碱实业总公司 |99/4/23| 400,000|
|--|----------------------|-------|----------|
|6 |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99/4/29| 500,000|
|--|----------------------|-------|----------|
|7 |盘锦辽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 |99/4/29| 500,000|
|--|----------------------|-------|----------|
|8 |江苏省建湖县磷肥厂致冷剂分厂 |99/4/29| 550,000|
|--|----------------------|-------|----------|
|9 |平泉龙威氟化一厂 |99/4/29| 500,000|
|--|----------------------|-------|----------|
|10|商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4/29| 600,000|
|--|----------------------|-------|----------|

|11|上海曙光工厂 |99/4/29| 600,000|
|--|----------------------|-------|----------|
|12|河南鹤壁市化工一厂 |99/4/29| 650,000|
|--|----------------------|-------|----------|
|13|四川省自贡釜江化工厂 |99/4/29| 1,400,000|
|--|----------------------|-------|----------|
|14|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4/29| 1,600,000|
|--|----------------------|-------|----------|
|15|惠阳化工厂 |99/4/30| 2,600,000|
|--|----------------------|-------|----------|
|16|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 |99/4/30| 2,300,000|
|--|----------------------|-------|----------|

|17|邵武市氟化工厂 |99/5/12| 700,000|
|--|----------------------|-------|----------|
|18|重庆市天原化工总厂 |99/6/4 | 2,022,475|
|--|----------------------|-------|----------|
|19|武汉市长江化工厂 |99/6/4 |12,708,150|
|--|----------------------|-------|----------|
|20|江苏省吴县聚兴化工有限公司 |99/6/4 | 4,589,256|
|--|----------------------|-------|----------|
|21|江苏省吴联合化工厂 |99/6/4 | 5,349,360|
|--|----------------------|-------|----------|
|22|江西省德安氟化总厂 |99/6/4 | 522,060|
|--|----------------------|-------|----------|
|23|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9/6/4 |15,487,800|
|--|----------------------|-------|----------|
|2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9/6/4 |34,387,664|
----------------------------------------------

二○○○年度化工行业中标企业名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企业名称 | 签约日期 | 合同金额 |
|--|----------------------|--------|------------|
|1 |无锡市湖山致冷剂厂 |99/12/24| 18,369,640|
|--|----------------------|--------|------------|
|2 |自贡市致冷剂厂 | 同上 | 9,341,328|
|--|----------------------|--------|------------|
|3 |兰溪市致冷剂厂 | 同上 |30,858487.79|
|--|----------------------|--------|------------|
|4 |瑞安市海天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上 | 17,625,780|
|--|----------------------|--------|------------|
|5 |枣庄市薛城新星化工厂 | 同上 | 2,238,400|
|--|----------------------|--------|------------|
|6 |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上 | 90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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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4月4日

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黔东南府办发〔200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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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科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已经秘书长办公议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八月四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为切实加强办公室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高效优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办公室工作更加适应于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全州各项建设事业,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
  (一)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制度
  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简称办公室党组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综合科、政保科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由办公室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定期或根据情况临时召集。
  2、会议任务。①研究州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人事问题和对工作奖惩;②研究党务工作;③召开民主生活会。
  3、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得泄漏会议研究事项和与会人员意见。
  4、坚持按管理权限和正常程序办事,民主决策,实事求是。对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要形成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签发。
  (二)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制度
  1、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每月举行一次,由正、副秘书长出席,必要时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外出,由在家主持工作的副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2、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副秘书长可以提出会议议题建议。会议任务:传达贯彻州委、州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州政府领导的工作指示;研究公务员年度考评和办公室其它重大工作事项;研究州政府办公室与有关部门重要协调工作。
  3、会议纪律。按时开会,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按预定的议题举行会议,不临时动议,不讨论与议题无关的问题。
  4、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要形成纪要,由秘书长或经秘书长委托的主持人签发。
  5、会议组织工作。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在开会前一天通知;会议讨论的文件和材料,由综合科或有关科室准备;会议决定事项,由有关科室督促落实。
  二、文秘工作制度
  (一)履行文件登记、编号、分发、传阅、借阅、存档、销毁有关程序手续。
  (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机要文件由专人收文登记,由秘书长签署处理。
  (三)严格公文处理程序,对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程序的,一律不予受理,原文退回。
  (四)抄送、抄报和一般简报、资料等不宜直接呈送领导同志传阅的,由综合科、信息科、业务科室根据情况综合处理。
  (五)文件传阅要及时,随传随送,不能延误,当天阅后当天收回,至迟不得超过三天。文件不得置于办公桌面和带回家。
  (六)收发室和文印室为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七)外单位查阅州政府档案文件,须持单位证明,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
  (八)阅览室的书籍、报刊、资料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九)不承担外单位要求打印或复印文件,特殊情况要经办公室或文书科负责人同意。不准打印私人资料。
  (十)文件打印要讲究规格,提高效率和质量,注意节约。
  三、印章管理制度
  (一)州人民政府和办公室公章由秘书长指定专人管理。
  (二)用印必须登记。注明用印事由,用印数量,用印批准人。
  (三)基层单位和部门上中央、省跑项目、资金需加盖州人民政府印章,要请示州长、副州长或秘书长;加盖办公室印章要请示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同意。
  四、学习制度
  (一)实行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全体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学习活动,有事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领会精神,不得随便进出,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
  (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习中或学习后,每位同志要结合本科本职工作交流心得体会,必要时写出书面心得。
  (五)坚持做好学习记录,参加学习情况将作为职工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鼓励干部职工自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学习。经批准的,可报销定期赴州外接受面授或考试的往还车船(不包括飞机)费。
  五、请假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和早退。上班实行签到制,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由政保科具体负责考勤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事必须请假,一天以上要写请假条,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审批。副科长以下工作人员请假时间在两天之内的,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或  主持工作的副职批准;超过两天的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
  (三)科室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由分管副秘书长或秘书长批准。
  (四)职工因病治疗或休养,需请病假的,须医院开具证明(急诊除外)方予准假。
  (五)婚、产、计划生育手术、丧、探亲、公休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各科室安排人员休假时,必须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统筹考虑,轮流进行。
  (七)职工获准假后,应搞好工作移交,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安排人员代岗。
  (八)请假期满后要及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须经领导批准。
  六、接待工作制度
  (一)接待原则和要求
  1、接待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接待人员要衣着整洁,热情大方,遵守纪律,文明礼貌。
  2、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州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具体负责,对口业务科室配合接待。要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不允许客少主多。陪同人员应控制在1—3人。
  3、严格接待审批程序。确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待客人,由接待人员(或科室)向秘书长或分管的副秘书长请示同意后,由接待(或陪同)人员到行政科办理接待手续按标准接待。
  4、出差途中就餐原则上不予报销。
  5、接待馈赠礼品,必须经秘书长同意,由行政科具体办理。
  6、报销及结帐办法。在指定地点接待,由行政科统一结帐,严禁现金结帐;在非指定地点及其他情况下接待客人,一律以现金结帐。接待报销或结帐,票据必须有经办(或陪同)人签字,由行政科审核后,送秘书长或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签字方予报销。
  (二)接待范围。各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外来地州级以上政府及其办公厅(室)负责同志;国家和省安排的外宾;州长、副州长、秘书长指示接待的客人。
  (三)严格把握接待标准。具体标准由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商行政科视情况定。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努 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经费按照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安排使用,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三)严格财务纪律,规范财务制度,及时准确完成财务工作。次月初行政科应将上月的各项活动情况,包括资金来源、支出情况、报表报告秘书长、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
  (四)建立健全办公室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及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保证财务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五)加强办公室资产管理,实行固定办公设备使用登记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帐,并按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职工福利资金要单独建帐户,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到资金公开、帐目公开、使用公开。
  (七)资金支出实行计划或预报审批使用制,支出须经秘书长或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签字同意,方可报销。
  (八)购买物资或添置办公用品,由使用单位(或人)提出书面计划或申请,经批准后,由行政科具体经办。500元以上的采购须经秘书长或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同意;3000元以上的采购须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次采购资金达2万元以上的,由政府采购机构实行政府采购。采购各类物品,原则上由两人经办,票据必须签署经办人名,经行政或分管科室负责人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字报销。
  (九)差旅报销应在出差人员返回单位一周内填单报销。州政府领导的差旅报销由工作人员填写,经协助工作的秘书长审核,秘书长或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签字报销;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差旅报销由本人填写,经分管后勤副秘书长或秘书长签字报销;分管后勤的副秘书长差旅报销由秘书长审核签字报销;科室负责人差旅报销由分管秘书长审核,科室人员差旅报销由科室负责人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经分管后勤副秘书长签字报销。
  (十)因公出差或购物借用公款,凭领导批准签字单到行政科借支。事后必须及时报帐。凡借支超出一个月未报帐冲帐的,财务室用工资抵扣办法逐步冲结借款;借款未结清的不再借支(以财务室欠款凭据为依据)。
  八、物资管理制度
  (一)购买各类物资,须经保管员验收签字。
  (二)各类物资进出要实行登记,保管员每月底向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报送一次报表。
  (三)大宗物资和贵重物资使用必须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同意。
  (四)电脑、电话机、办公桌椅、文柜等办公物资须经秘书长同意方能购买,发票须有使用单位签字方能报销。
  (五)办公物资专项用途、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或处置。
  九、值班制度
  (一)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值班室,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明确值班领导。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注重质量、讲求效率、热情服务。
  (三)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州政府与省政府、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州内重大情况和动态;负责接收和处理有关单位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接收和办理值班电话、传真、信件等;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协助领导处置紧急重大情况。
  (四)值班工作要坚持有情必报、急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紧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经同意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本制度所称紧急重大情况有:
  1、由各种原因可能引发或已经发生的暴乱、骚乱事件及苗头;
  2、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包括罢工、罢教、罢课、罢市、罢驶;抗粮抗税;械斗、哄抢;上访、静坐、请愿、集会、游行;冲击党政机关及重要部门、进行打砸抢;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街道、中断铁路运输和干线交通;军地、军警、警民冲突等;
  3、交通、矿山等各类事故;
  4、影响恶劣的爆炸、杀人、纵火、抢劫、伤害、盗窃等案件;
  5、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关押场所发生的在押人员集体脱逃或重要案犯脱逃、暴狱等重大案件;
  6、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事故;
  7、其他紧急重大情况。
  (六)报告紧急重大情况及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传递,一般应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在夜间、周休日、节假日或情况特别紧急时,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但要及时补报文字材料。
  (七)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处理程序
  1、工作时间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向分管值班工作的办公室领导和分管处置该紧急重大情况的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根据领导批示、指示,向其他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传达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
  2、在夜间和周休日接报紧急重大情况,应首先报告分管值班工作的办公厅室领导,按其要求报告有关领导同志。
  3、凡向省政府报告的情况,应由州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审阅签发。
  4、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记录、登记、核实,再按程序报告。
  5、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部门处置紧急重大情况。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有关领导同志和事故、事件发生地及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处置意见;负责催办和落实交办事项,跟踪了解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处置情况。
  6、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处置完毕后,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情况,对接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电话记录、处置过程中的领导批示、指示及处理情况等,要整理归档保存并认真撰写好值班日志。
  (八)值班人员要加强对紧急重大情况发生规律的综合分析和预测能力,收集可能发生紧急重大情况的苗头信息,及时向领导报告。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有关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1、值班人员不到位、值班人员脱岗和值班领导联系不上的;
  2、值班人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不使用文明用语的;
  3、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情况的;
  4、未经核实,上报紧急重大情况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的;
  5、在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过程中,对领导和上级机关指示、批示相互推诿或跟踪落实不力的。
  十、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一)办公室所有车辆必须随时随地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做到随叫随到。上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的,必须将车辆整齐停放在办公大楼院内,以备随时调用。下班时间,没有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入库,不得随意乱停乱放;有出车任务的,任务完成后,车子也必须及时入库。如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二)小车主要保证州长、副州长、秘书长工作用车,各办(科室)确需工作用车,在可调派的前提下,经秘书长批准,由车管科统一调派。未经同意,私自动用或借用外单位车辆出车的,车管科不得核发油票和报销任何费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用(动)车人自行负责,并追究个人责任。
  (三)驾驶员要坚决服从工作安排。若因车况不佳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出车的,要提前报告车管科负责人。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派。
  (四)车辆要定期保养和检修。保养、检修需修理和更换材料必须提前报告,经车管科主要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再到车管科登记和领取维修单,凭单到指定厂家修理。领用材料和修理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的经车管科主要负责人同意,500—2000元的须经分管副秘书长同意,2000—5000元的由秘书长同意,5000元以上的须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未经同意私自修理和领取材料的,财务不予报销。
  (五)车辆行驶在外发生故障需要修理和购买材料,必须有同行领导和工作人员签字证明方能报销,未经允许和不按制度办事的不予报销。
  (六)在凯里市城区一律不准购油,凭车管科油票加油(领导急用等特殊情况除外)。车管科要按车型耗油量及公里计算发油。车辆用油量和车辆维修费每月底前向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报送一次报表。
  (七)禁止将车辆拿给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八)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明行车,安全驾驶,杜绝事故发生。
  十一、会议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室要保持干净卫生,用后及时清扫,烟灰缸、痰孟要及时清倒,不准积留废渣污物。
  (二)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茶叶、开水供应。
  (三)爱护公物,管好会议室公物财产。经常清点会议室物品,凡出现破损和遗失的要及时报告。
  (四)会议室对外实行有偿使用。具体租金按行政科报经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收取。凡不属于州政府和办公室召开的会议,一律按标准收取费用。
  十二、工作守则
  (一)严格按照职位说明书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办理事务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处理重大紧急事件迅速、准确,不漏办、不延误、不推诿扯皮。
  (三)谦虚谨慎、严格要求自己,不借用领导名誉为个人办私事,不做影响州政府形象的事情。
  (四)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行礼貌,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
  (五)接待热情,态度端正。
  (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无关人员翻阅文件资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机密事项。
  (七)同志之间、科室之间要精诚团结、密切协作,共同完成办公室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厉行节约,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铺张浪费。
以上工作规则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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