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何时起算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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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何时起算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从何时起算的解答
1950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
判处徒刑者依犯罪之情节及犯人之品质得并科剥夺其政治权之全部或一部,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者,应在判决书内载明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期间,自徒刑执行完毕之日起算,判处徒刑予以缓刑者,其剥夺政治权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又剥夺政治权可以单独判处,其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算。犯人判处徒刑被监禁期间当然不能享受政治权。
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 65 号
《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已经1999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 包叙定(签名)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鼓励人民群众献计献策,集中群众智慧,促进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公民、市外公民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均可就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政府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所提意见和建议(以下统称人民建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姓名和通信地址。
市人民政府对有价值的人民建议给予奖励。
第三条人民建议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人民建议奖。
人民建议奖分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者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并发给奖金。
特等奖:所提建议对本市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或产生了重要作用的,奖金不低于5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所提建议能够产生或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奖金3000元人民币。
鼓励奖:经常提出建议,并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奖金1000元人民币或纪念品。
第五条设立人民建议奖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议征集办)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第六条人民建议奖每年颁发一次。
奖励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年3月,由市建议征集办商市人事局提出上年度奖励建议名单,填写《人民建议奖励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建议名单,确定参加评审小组的单位和人员;
(二)提请评审小组审核奖励建议名单;
(三)奖励建议名单评审完毕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采用适当方式颁奖。提请评审的建议,须附具原始信件、有关部门对建议作出的论证结论及其它应附的材料。
同一内容的建议,以收文时间为序,提请评审最早提出的建议人。
同一内容、互相补充的多个建议,作为共同建议提请评审。
第七条人民建议奖励为专项奖,不涉及获奖者的人事、工资等其它待遇。
第八条本办法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技工学校招收农业户口学生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
关于技工学校招收农业户口学生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
山东省劳动局:
你局《关于我省技工学校招收农业户口考生问题的请示》(鲁劳发〔1993〕245号)收悉。经研究,并征得公安部同意,现答复如下:
同意你们在技工学校的高空、高温、井下、野外等苦、脏、累、险或在城镇招生困难的工种(专业)中进行招收农村青年的试点工作。具体办理在城镇落户手续,请你们与省公安部门协商处理。
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希望你们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试点中的具体问题。
1993年7月3日